我说:“今天没东西吃了。明天去打只野鸡给你吃。你睡床,我睡地。你别怕,我不会害你。你晚上不要爬起来啃我的脖子,我睡着了,控制不住护身符,怕它们伤害你。可以吗?”
他仍不答。我叹气,也许他不会说话。也有可能是又聋又哑。
我躺在地上准备睡觉,突然又想起来这小孩的脊椎骨上有陈旧伤还没好,我爬起来,找了一个小木片,又撕了片衣服,将木片包起来。早知道我会被推下来,就穿件带夹心的棉袄了,毕竟可以撕的地方多几层。
我走到他面前,他还在墙角,我牵着他的手将他拉过来,让他平趴着。他倒也乖乖地听话,可能是刚才吓傻了。我将木片绑在他的脊椎骨的伤处固定。然后把他抱着放平,盖上一点我平时准备的干草。干草都是晒过的,有太阳的香气。
然后我吹熄了油灯,躺在黑暗里开始无声地哭泣。因为我突然发现,我作为李承欢的妻子,作为邱家送给他的礼物,居然一次都没有为他治过伤。我父母将我作为防御家族最完美的物品送给他,我的血液就是为了给他疗伤而存在,但他是个天才,从来就没有需要过我。原来对于他而言,我是一个如此无用的人。难怪要被推下来。
不知道哭到什么时候睡着了。第二天醒来,那小孩己经在瞪着眼睛看我。我爬起来,说:“姨姨去给你打只鸡吃,然后就带你去找你父母可好?”
他不说话,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听懂我的话。
我出门,照例用藤条将门板锁好。然后走到附近抓了只野鸡。平时我都不打小动物的,所以它们没想过要躲。我揪住一只鸡时,它还不置信地望着我,我真想将它给放了。若不是家里还有个饿得想吃人肉的小孩,我真的不会抓它。
我宰了那只鸡,给它磕了个头,说:“所有的罪过在我,跟那小孩无关。”然后就将它煮了。虽然没有调料,但这里好山好水,空气清新,鸡又是自由飞翔的,肉质鲜美,光闻就知道好吃得不得了。
我拿个大碗盛了,走进山洞递给那小孩。这次他没拒绝,吃完了整整一大碗。
“真乖。”我摸着他的头说,他也没拒绝。
吃完了鸡,我牵起他的手说:“走吧,去找你父母或者家人。你知道他们在哪吗?”
他不答。
我扶着他跳下床,发现他连双鞋子也没有。我叹气。最近老是叹气呢。我将鞋脱了,帮他穿在脚上。这是双女鞋,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嫌弃。不过他生长在这山谷里,应该没有男女之别的意识。
我说:“你放心,姨姨每天洗了脚的,没有脚气。”然后我又撕了几片衣服,扯成布条,给自己做了副绑腿,脚底也缠紧了。别说,还挺好看的。我暗暗夸自己,真是看家护院持家有度的天选之人,奈何那个李承欢有眼无珠。但转念一想,看家护院,不就是条狗吗?这到底是夸了自己还是骂了自己。又是叹气。
我把那小孩带到昨天发现他的地方,问:“你是从哪个方向来的?”
他不答。我毫无线索。我爬进灌木丛里,西处翻找了一阵,除了给自己钉了一身的刺外,什么收获也没有。
我对那小孩说:“没办法,找不到你父母,我来养你吧。你父母哪天要是找过来,怪我拐了你,你可得为我作证。我帮你找过家的哈。”
他不说话,什么反应都没有。我摸了摸他的脸,觉得心疼。
回去的路上,又打了两只鸡,现在就比较难打了,它们看见我就飞。但我有簪子,一射一个准。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把这只簪子射烂。
“射烂了我就忘了李承欢吧。”我想。那小孩望了我一眼。
两只鸡一次性煮了,那小孩也吃了,吃得肚皮鼓鼓的。“别撑着了。都是你的。”我给他慢慢地揉肚子。他现在对我没有什么敌意了,果然吃了别人的东西,眼神都会变清澈。
“明天给你打兔子吃。虽然说,怎么能吃兔兔呀。但小孩子可以吃。这样才营养均衡。”晚上我给他盖好干草,告诉他。
第二天打了一只大兔子,用石锅炒着给他吃了。 他挺爱吃的,骨头都不吐。我说:“这样会卡住。”然后细细地给他把肉都剔出来,端给他吃了。他吃得一嘴的油,我又给他洗脸。我拿他在当李承欢带。我这么想的时候,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。
“给你取个名字吧。”一天我对他说。“叫你小染好不好?”
他不答。跟他说什么他都没反应,我也习惯了。“因为你身上染了印记,很特别呢。”我摸着他身上的花纹,很温柔。“跟姨姨姓邱好不好?你叫邱小染,我叫邱胭脂。”
他没答,没答就是同意了。
喂了他几个月,他迅速地长高长壮了。比我还高了一个头。看起来不像只有七八岁的样子,以前是饿得太狠了。现在看起来有十西五岁。
“呀。是个大小伙,失策失策。以前还帮他擦过那里,我是怎么能下得去的手?”我心里想,脸上红了。他居然好像也脸红了。
“还是叫姐姐吧。以后叫我胭脂姐姐可好?”
他仍不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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